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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维权”,业主斗法开发商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795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房价调整,深圳、北京、上海等地连续发生业主要求开发商进行降价补偿的事件,业主因降价维权,成为房产纠纷中的新“节目”

房价降幅越来越大,许多业主打起了维权的大旗。只是开发商因“降价”补偿或变相补偿仍然是个别行为,业主“房价维权”前景仍不明朗。

业主维权成为潮流

随着全国房市遇冷,各地的开发商也采取打折、车款、装修等方式降价促销。许多正在发售的楼盘价格相较于先前售出的部分都有一定程度上的下降,这也就造成新老业主购购相同楼盘,价格却不相同的情况。部分老业主认为开发商的这种降价行为侵害了其权益,因此各地都相继发生了老业主向开发商提出“维权索赔”的事件。但其结果并不都顺利。

深圳“雷圳0755”的40多位业主因房价从今年1月的1.25万元/平方米暴跌到目前的8080元/平方米,曾先后四五次与开发商正面沟通,要求开发商给个说法,并按照先前 “每平方米1000元精装修”的承诺给予补偿,但至今仍未有回音。

7月1日上午,北京方恒国际的一部分老业主来到该项目售楼处,要求集体退房,但开发商拒绝了这一要求。根据焦点房地产网提供的数据,方恒国际2007年11月一期开盘价格在16800元/平方米,然而到了2008年5月30日二期开盘时,价格却降到14800元/平方米。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尤其以深圳市业主的维权数量为较。而这一新鲜的现象也同时带动深圳市的房产律师生意的火爆。在深圳房地产界小有名气的张茂荣律师表示:“在2006年、2007年房价上涨的时候,大家根本不去关注什么规划、景观问题,都在‘抢房’。只是从今年上半年开始,业主维权案例开始大幅攀升。”

“过去大家都是购楼的时候太冲动,楼市一冷再看,建筑的种种毛病就很刺眼,才意识到确实价格与价值不相符。”张茂荣表示近期房价的波动成为一个催化剂,引发维权事件的普遍增多。

开发商如何接招

面对全国掀起的“维权”热潮,一贯观点鲜明且多有惊人之语的任志强明确表示:“开发商不应该补!跌了要补,那房子涨价了业主是不是应该给开发商补钱呢?”

然而现实中,把任志强的豪言壮语付诸行动的开发商。大多数开发商出于种种原因,仍然在补偿问题上作了变相的妥协。

万科地产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颜雪明认为,少数客户提出的退房或补偿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据,因为开发商不存在违约和侵权行为,就没有赔偿的义务。部分客户的房价缩水是一个客观事实,但这并非由开发商降价引起。降价和缩水是市场调整这一原因造成的后果。但他也同时表示,“万科很关注客户的感受,会在法律义务之外采取一些补偿措施,但基本以法律为依据,不会参照其他开发商的行为调整自己的标准。”

经历业主要求“降价补偿”风波的深圳金地营销总监董小明公开表示,购房者提出“降价补偿”是一种不合理的要求,开发商没有责任和义务答应。但是,为了提升物业的品质和服务,金地设立了一个1000万元的增值服务基金,用于提升项目及其周边交通、医疗、商业等配套水平。公司还购置了住房专用车,以方便业主出入。

也有开发商以更为直接和明确的方式对业主进行“补偿”。

3月底,桑泰地产公司对其开发的桑泰丹华府三期推出特价优惠,均价由2万元/平方米调整为1.6万元/平方米,并承诺对已经签订正式合同的20多位客户按照差价全额赔偿。北京的“龙湖·花盛香醍”7月宣布向一期老业主精装修。东莞南城的一个楼盘向业主承诺补偿4.5万~9万元。

无论是“直接补偿”还是“间接增值”,是否有真正的实惠,在愈发精明和成熟的业主心里,都自有公断。开发商“犹抱琵琶半遮面”,用外交辞令一般的语言左支右绌,颇有透明遮羞布的意味。就在几个月前,所有开发商对降价都讳莫如深;而时值今日,大家对楼盘降价已然习以为常了。

理性维权 防止“变味”

或许是看到大多数开发商的态度,越来越多的业主开始举起“维权”大旗,但部分性质却“变了味”。许多业主甚至开始采取“断供”的激烈方式进行“维权”。然而,他们却没有想到此举的后果就是,未来将会面临信用危机,有可能严重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同时,根据焦点房地产网的一项专项调查显示,有62%的网友认为“老业主损失不该由开发商来补贴,业主签了合同就应该承担这个风险”。

在上世纪90年代末香港金融危机时期,房价跌幅达50%以上,“负资产”情况非常普遍,比之今日大陆房地产市场有过之而无不及。当时李嘉诚坚决拒绝了消费者退房、退订的要求,他认为市场行为必须建立在契约精神和商业伦理的基础上,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

然而在今日房地产市场上,尽管开发商、监管部门和法律人士一致认为“降价补偿”不符合市场经济法治的规范,业主“房价维权”行动却愈演愈烈。而一些开发商出于各种考虑,采取息事宁人的办法,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业主的要求。

不过,在老业主集体“维权”的队伍中,却也出现了“趁火打劫”的人。职业炒房人就是这样一支特殊的“维权”队伍。“大家本能地开始寻找一些瑕疵,其实很多的业主维权都是大投资商策划的,希望能够退房,较起码也希望能装修。”一位职业炒家向记者透露。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对近期业主的“房价维权”行为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业主要求开发商补差价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但前提是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将来如果房价下跌会补偿。”他表示,如果开发商没有这样的承诺,补差价的要求就缺少法律依据。“如果购房人能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比如房屋面积缩水、绿化率没有达到承诺标准等,那么可以要求退房。但如果没有这些欺诈行为,购房人要求退房则需要与开发商协商。”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刘世杰律师认为,作为商品房,应当受到市场价格规律的调节。消费者在购购时,应当考虑房子价格出现下跌的风险。

对法律维权的困境,业主也心知肚明,并试图寻找合法合理的途径加以解决。一位“雷圳0755”的业主表示,他们要求的“每平方米1000元精装修”并非是开发商的降价补偿,是业主购房之前就做出的承诺。

随着一些开发商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以及房价泡沫膨胀,越来越多的业主对开发商的信任程度一降再降。此次的“房价维权”的大潮风劲浪高,未尝不能看作是业主内心不满的一种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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