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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亿公积金建经济适用房引出合法性置疑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520 次
每年增加130万套的经济适用房资金有了着落。
1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下称住建部)姜伟新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一直以来大量存积的住房公积金有望用以建设经济适用房。而截至目前,全国闲置的公积金已达到6000亿元。
但是为了体现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和地位,接近住建部的知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由公积金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将面向公积金缴存人销售,以缓解社会矛盾。
未来三年每年经适房
是2007年四倍
据姜伟新介绍,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纳规模达到了2.02万亿元,而闲置公积金高达6000亿元,总占比高达27.27%。
根据2008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131号文”),其中明确提出要开展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建设的试点的要求,为此,住建部正在制订使用公积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试点方案,北京和上海等均在努力申请进入批试点。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说:“住建部将选择公积金归集情况良好、使用情况正常、有稳定的增值收益,同时,沉淀资金较大、不会因建设经济适用房而挤占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的城市做试点。当缴存人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应用足额资金给予保证,不能本末倒置,把钱主要用于建设上,而使互助性的贷款需求严重缺位。”
2008年11月9日,国务院发布确定扩大内需十项措施。头条便是将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确定9000亿元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将新建400多万套经济适用房,平均每年要建130万套,总投资约6000亿元。据了解,在2007年以前,经济适用房每年的增量平均值为30万套。这意味着,2009年-2011年三年时间,每年经济适用房的数量将是2007年的4倍。
“暴增的经济适用房,将需要更多的开发资金和开发单位参与。”中国房地产住宅研究会秘书长顾云昌告诉记者。
6000亿总投资的资金从何而来?记者了解到,现有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模式,基本采取地方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由开发商先期垫付资金代建的方式。另外,虽然国务院24号文规定,当地政府投入土地出让金的10%用以建设保障性住房,但现在楼市低迷让开发商失去了拿地的动力,土地财政也不再充裕,政府只得想其他的办法来解决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资金。
“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应以公共财政作为主渠道,但目前财政资金跟不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速度。由于公积金有住房保障的性质,多年来沉淀数量非常庞大,应该利用起来为保障性住房提供融资渠道。”上述知情人士介绍说。
挤压商品房
2009年是扩大内需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年,目前闲置的6000亿元公积金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提供了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并将推动400万套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落实,但这对于开发商来说却是“噩梦”。
来自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占到全国房地产市场总供应量的5%左右,以2009-2011年每年增加130万套经济适用房的速度,2009年保障性住房销售量占住宅销售的比重将达到20%。
“经济适用房市场份额的增大,势必减少可使用的土地面积,进而影响到商品房的供给,由于经济适用房有可观的价格优势,较终对商品房市场是一个挤出效应。”国务院发展研究金融研究所范建军博士表示。
大规模保障房已经以一种不可抵挡之势来到开发商们的面前。
此前,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曾表态,房地产市场所提供的商品住房的供应对象和政府所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覆盖的群体应该说是分得清的,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不会冲击商品房市场。
“随着保障性住房数量的增加,未来中国将形成两个房地产市场:保障性住房市场和商品房市场。商品房市场由市场解决,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来解决。购房者也因此分为两大群体,开发商可以更明晰目标潜在购房者是可以在市场上购商品房的人群,为他们定制产品。细分的市场对开发商来说也是机遇。”业内专家说。
谁的公积金
公积金的使用一直存在争议。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互助性的强制性储蓄制度,目的是为了解决缴存人购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公积金归全体缴存人所有。
而利用公积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将会造成经济适用住房受益群体与公积金缴存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而公积金缴存人承担了本应由财政承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知情人士表示:“为体现公积金归所有缴存人拥有的法律定位,应把由公积金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面向公积金缴存人销售,以缓解社会矛盾。”
实际上,公积金增值收益也在被无偿使用于住房保障领域。根据2007年12月财政部颁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将用于廉租房建设和收购。
中国社科院金融市场室副主任尹中立指出,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储蓄,公积金管理只有管理权没有使用权,将其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廉租房补充资金则超出了住房公积金使用和受益范围,而增值收益分配未经资金所有者认可,更剥夺了资金所有者的知情权。
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要开始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公积金的使用,除了用于购房外,还应用于租房、装修、改善住房条件等各项用途,并将支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和收储等。这或许将给有关公积金的争论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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