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您的当前位置:海南房产网 - 搜游居 > 房产资讯 > 购房知识 > 回迁新房竟然被人抢先占

回迁新房竟然被人抢先占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583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一回迁户4年租房打官司讨回属于自己的房子

  近日,市民王先生特别高兴,回迁应得的房子,苦等4年法院终于判回来了。王先生是瓦房店市姜洼村人,2001年其原有住处被开发拆迁,并把所有回迁手续签订好了。2003年得到回迁通知书后,王先生全家人高兴不已,准备入住时,没承想自己按照回迁手续分到的房子,竟被他人抢先入祝王先生选择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今年7月他终于拿到了胜诉的判决书,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

  [不解]房子被别人抢了

  昨日,记者来到王先生4年来一直租住的房子内,王先生的妻子讲述了这件事。2001年8月,隆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隆达公司)对瓦市岗店办事处姜洼村部分地块进行房屋开发,隆达公司与瓦市城乡建设拆迁处(以下简称拆迁处)签订了委托拆迁合同,拆迁处负责动迁和回迁安置。王先生的家被划分在拆迁范围之内,并按拆迁处规定在同年8月5日搬出,并与拆迁处及隆达公司签订了回迁合同,上面明确写着将王先生家安置在隆达公司开发的该小区南2号楼203室。

  2003年5月该小区建设完毕,5月29日王先生收到拆迁处发出的一封回迁通知书,通知王先生的家回迁安置在该小区南2号楼203室。王先生一家人拿着通知书及回迁合同,高兴地赶到隆达公司开发的小区办理入住手续。

  不料,开发商付向双在王先生家的回迁合同上写着“此户款收后暂不给钥匙,和张某协商好后再给”的字样。而合同明确规定付款便给钥匙,为此一家人都不同意也不理解开发商的意见,家人兴奋的情绪一下都没了。与此同时看到同村的张某已经入住自家分到的203室。王先生实在想不明白这是为啥,较终王先生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及拆迁处告上法院。

  [原因]赖着不走有理由

  张某也是该村回迁户,他应被安置在该小区2号楼206室,至今也没办理回迁安置手续。现住在应属王先生房子的张某的理由是,2002年8月27日,张某与付向双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回迁到该小区2号楼203室。2003年6月正式回迁时,张某拿着与付向双的协议到拆迁处办理回迁手续。

  当拆迁处告知张某203室已安置给原告王先生之后,张某当即找到付向双,付向双说张某的协议在前,应先安置在203室。于是张某交了各种费用,拿到了203室钥匙。张某称,自己是合法善意取得房屋,拆迁处没有和我签协议,开发商与拆迁处之间的委托拆迁协议与自己无关。

  当时付向双是隆达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人。当时该小区多数入住者都由付向双经手签字。2003年拆迁处为张某安置的那套回迁住房是206室,如今早以被开发商卖出,这里已经没有张某的房子。

  [结果]打官司要回房子

  2006年11月,收到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初审判决书,结果王先生输了。理由是,因为当时付向双是挂靠在隆达公司下属分公司的负责人,是当时的房地产开发商,付向双与张某签订的回迁协议虽然有瑕疵,但并不影响其效力,而且张某也缴纳了各种费用。取得了该房屋的物权,张某居住该房屋有效。而拆迁处和付向双与王先生签订的回迁合同书是富有条件的回迁合同,该合同成立,但附有条件不成时合同不生效。付向双先将房屋安置给张某,拆迁处盖章认可,应视为同意,因此付向双安置给第三人的房屋有效。

  为此王先生内心特别想不明白,今年3月他又上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之后中院认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瓦市人民法院初审判决发回重审。

  经法院再次开庭重审,隆达公司与拆迁处签订的委托拆迁协议书合法有效,拆迁处在回迁期限内负责安置,隆达公司不得自行安置。王先生与张某同是被拆迁户,在回迁期限内均应接受拆迁处的安置,他人无权安置。挂靠在隆达公司进行房屋开发的付向双无权对被拆迁户进行回迁安置,无权与被拆迁户签订回迁安置协议。张某入住203室不是拆迁程序合法取得,非善意取得。记者曲桂鹏

扫一扫或者搜索微信号:Lcy18876761354

海南房产网微信

长按识别二维码

免费看房热线(0898-66691855

QQ号: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远离城市雾霾,带上您最爱的人一起享受海岛阳光!

免责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 负责。本站转载时会标明出处,版权归原载媒体和作者所有。如所载内容涉及侵权,请及时和本站联系删除。

更多大家关注的楼盘

  • 鲁能山海天

    鲁能山海天

    14000元/平方米

    文昌-月亮湾|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内

  • 博鳌海御

    博鳌海御

    0元/平方米

    琼海-博鳌海景|琼海博鳌滨海大道

  • 官塘学院小镇

    官塘学院小镇

    14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海南省琼海市官塘白石岭风景区

  • 恒大金碧天下

    恒大金碧天下

    20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儋州市白马井滨海新区

  • 石梅山庄

    石梅山庄

    2300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万宁市兴隆石梅湾兴梅大道1号

  • 天来泉二期

    天来泉二期

    12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琼海市官塘温泉旅游开发区天来泉大道

  • 中国海南·海花岛

    中国海南·海花岛

    21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海南儋州滨海新区滨海大道中国海南海花岛展示中心

  • 富力湾

    富力湾

    19000元/平方米

    陵水-香水湾|陵水县香水湾旅游度假区B区南段

  • 龙憩园中园

    龙憩园中园

    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海南省兴隆旅游度假区兴梅大道中段西侧

  • 龙栖湾新半岛

    龙栖湾新半岛

    33000元/平方米

    乐东 - 乐东县|乐东县九所龙栖湾

客服电话(24小时无假日)

0898-66691633

服务热线:0898-66691633 | E-mail:qinzhenjiang@qq.com |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部队车库旁 | 公司全称:海南中信宜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房产网版权所有 ©2016-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10000445号